过去一年,伴随着不景气的经济大环境,貌似裁员的企业特别多。对企业而言,“精兵减负”虽属无奈,但能“轻装上阵”,说不定也能有更好的发展;但对广大HR来说,陡增的裁员需求就等于陡增的工作量。
不懂点劳动法,怎么Hold住全场?
3月30日,FESCO Adecco HR Club 特别邀请到其礼律师事务所的裴瑞德(Richard Bell)和李燕两位律师,以理论结合案例,从实际层面加入互动,为HR们破解裁员法律难题,与每一位员工“好心分手”。
活动开始,李燕律师就HR最关心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从劳动法的角度,给出了解答。
试用期解除的特殊原因: 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合法的内部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无效(胁迫、欺诈、乘人之危)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
职业病或工伤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处于医疗期
女员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 年,且距离退休年龄≤5 年
此外,关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情形、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给予的开除以及因工负伤解除合约的相关问题,李燕律师也给出了合乎法律条件的答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员工绩效评估不能达到标准时,用人单位可采取培训或者调岗,第二次员工绩效评估仍不达标时,可依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前提是用人单位制定内容合法的规章制度,并采取正确的实施程序。如劳动者严重违反或者多次违反,应走民主程序——与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公示——证明文件的程序。
员工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
员工(5-10级伤残)提出解除/终止: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10级)员工合同期满/提出解除: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李燕律师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和专业细致的讲解风格赢得客户的掌声。活动现场,HR争相提问交流,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短暂的茶歇后,裴瑞德律师通过形象的案例,介绍了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可能遇到的情况,以及如何应对,才能降低风险。
△裴瑞德律师讲解
案例中的A公司是一家国际服饰制造商,在上海设有代表处。公司有两名资深员工设立了一家新公司,A公司的总经理怀疑这两名员工下载了公司的客户名单以及行业调查报告。此外,还怀疑这两名员工将从客户处收到的账款存入了他们的个人账户。
在这一个案例中,公司可能面临哪些风险呢?
失去客户或者破坏客户关系
滥用公司机密信息以谋取经济利益
公司资金的损失
因处理员工不满或不安的情绪而牺牲管理时间
名誉受损的风险和可能的媒体曝光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因故开除员工,但这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同时,企业还可能面临额外的风险,如员工有可能在劳动仲裁中提出被不合理解雇而启动仲裁程序。
裴律师表示,面对如此棘手的情况,HR也不必惊慌,寻找解决方案,可以从确定目标入手,在这个案例中,A公司的目标应该是:
维护保密信息以保持客户关系并维护公司在市场上的名誉
追回机密信息并收回公司资金
减少此事对其他员工的影响、安抚负面情绪
据此,较为恰当的解决方案应该是考虑通过签订和解协议达成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下述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归还公司财务和公司资金
员工承诺停止(1)败坏公司形象(2)与公司其他员工联络(3)不以任何方式违反保密义务
放弃对公司的任何起诉或索赔
裴律师还指出,其实,A公司可以做一些准备来规避潜在的风险:
起草完善的劳动合同并定期更新员工手册能使合同义务更加明确
制定获取和存储数据的清晰流程,如禁止将公司数据下载至个人U盘或个人电脑
采取额外预防措施来保护行业秘密和商业敏感数据
避免给予员工过多自主权
保留证据。将绩效考核、书面警告和会议记录存档。电脑专家可以追查员工是否掩盖其作案的蛛丝马迹
活动最后的问答时间里,两位律师还针对现场HR个性化的疑问,做出有针对性的一对一解答。
如果你是企业HR,并且对云顶集团的HR Club活动感兴趣,欢迎联系你的 FESCO Adecco 专属客服人员。
期待在下一场HR Club活动与你相遇!